德龙激光:德龙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7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
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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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力 朱巧明 李诗鸿
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