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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灿勤科技: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勤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7,595.05 万元。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


                                     1
币 7,573.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26.6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5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而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所进行的调整,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                 188,300.29        188,300.29         81,859.91

 2    扩建 5G 通信用陶瓷介质波导滤波器项目        75,333.02         75,333.02         15,566.69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        120,000.00                 -

                  合计                           383,633.31        383,633.31         97,426.6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已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



                                             2
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0588 号)。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7,143.92 万元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51.13 万元(不含税),合计为人民币

27,595.05 万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

人民币 27,143.92 万元,具体运用及置换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投入     本次置换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拟投入金额           金额             金金额

 1     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                           81,859.91          11,577.23         11,577.23

 2     扩建 5G 通信用陶瓷介质波导滤波器项目         15,566.69          15,566.69         15,566.69

                    合计                            97,426.60          27,143.92         27,143.92


       (二)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7,573.4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451.13 万元,其中支

付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90.00 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 259.43 万元,支付律

师费人民币 75.47 万元,支付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26.23 万元。本次拟用

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451.13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有资金             本次置换
序号                         费用类别
                                                                已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90.00            9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59.43             259.43

 3      律师费用                                                           75.47            75.47



                                               3
                                                    自有资金            本次置换
序号                           费用类别
                                                    已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6.23            26.23

                          合计                              451.13             451.13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7,595.05 万元。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自筹资金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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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143.9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451.13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均为自筹

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0588 号))。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灿勤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灿勤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5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灿勤科技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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