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勤科技: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
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并经公司董事
会讨论研究,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董事会秘书陈晨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
任朱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任浩平女士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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