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我们已经详细审阅有关公司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 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林、陈文洁、唐艳玲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