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重要会计政策 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林、陈文洁、唐艳玲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