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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益电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生益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生益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对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

关情况出具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东莞证券已与生益电子签署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莞证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
   4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开 发 表 声 明 的 违 法 违 规 事
         体上公告。                                   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
                                         1
     做出的各项承诺。                             行承诺的情况。
                                                  东莞证券核查了公司相关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7                                                 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执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
     等。
                                                  求。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8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程序与规则等。                               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
                                                  范运行。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制度体系进行核查,审阅了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9                                                 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生益电子的信息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截至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因信息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11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管关注函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                                                人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
     报告。
                                                  项发生。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14
     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15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2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6                                                     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
        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   降了 50%以上,东莞证券已
  17
        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     自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上
        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     市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18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生益电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研发技术风险

    公司的研发水平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持续推动业务的快速
发展并不断增加研发投入。

    1、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高密度、高品质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
司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PCB 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融合了电子、机械、
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诸门学科的知识储备与交叉运用,技术集成度高。
目前,日本等国家在部分高端 PCB 产品领域仍占据一定的优势,部分高端 PCB 产
品依然供应不足。公司只有坚持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才能生产出符合
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在中高端 PCB 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客户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若公司未来不能吸收应用新
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
出现下滑的风险。

                                        3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核心生产工艺均通过自主研发完成。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
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
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3、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在研项目包括 5G 智能终端 PCB 研究开发、智能汽车雷达控制系统印制
电路板的研究开发、城市骨干网核心路由器深微孔任意互联技术电路板的开发、
Whitely 芯片架构服务器电路板的研究开发、Power9(Prime)平台高可靠性电路
板的研究、面向 5G 移动通信传输网络的高速低损耗 PCB(112Gbps+)关键技术
研究开发、高端服务器存储 SSD 刚挠结合板的研究开发、5G 毫米波多阶 HDI 板
的研究开发、5G 高端高速率光电转换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130 微米以下薄介
质厚铜能源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等项目,在研项目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未来
市场的开拓起重要作用。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等影
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聚焦行业优质客户,不断与通信、网络、计算机/服务
器、消费电子、工控医疗、汽车、高铁等下游领域客户深入合作,如果未来公司
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
新,公司将存在盈利下滑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下游行业的高速发展往往伴随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预计随着 5G 通信技术
的应用,相关行业技术、产品性能的变化将对现有市场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具备
较强研发实力并能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
下游行业发展增速下降、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需求下降将使公司面临下游行业
发展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导致公司订单数量减少,则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
影响。




                                   4
    (四)宏观环境风险

    2021 年,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如果疫情持续得不到有效控制,进而
影响到公司客户各企业出现开工率低或需求下降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甚至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88,750,675.15      1,906,157,016.14               -1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8,934,594.64           296,986,016.45               -56.5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4,024,942.82           273,478,226.47               -61.9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2,078,954.40           375,255,150.84               -72.80
 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768,205,229.54      1,941,769,208.16                  94.06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6,216,964,789.03      4,571,383,737.15                  36.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6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62.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              0.41              -68.29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9           16.86     减少12.8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22           15.53     减少12.31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25              4.57    增加0.68个百分点




                                        5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所在应用领域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所在产业政策、
行业特点及投资周期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并通过产业链传导,部分客户订单需求
放缓,从而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叠加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持续上升、万江分
厂停产以及子公司吉安生益陆续开始投产,固定成本相对较高,规模效应目前尚
未展现,对公司短期盈利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报告期公司业绩比去年同期有一
定幅度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比上年度末有所增加,主要系
202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总股本增加、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持续 30 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在印制电路
板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大尺寸印制电路制造技
术、立体结构 PCB 制造技术、内置电容技术、散热技术、分级金手指制造技术、
微通孔制造技术、微盲孔制造技术(HDI)、混压技术、微通孔局部绝缘技术、
N+N 双面盲压技术、多层 PCB 图形 Z 向对准技术、高速信号损耗控制技术、高速
高频覆铜板工艺加工技术等 13 项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目前拥有 PCB 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获得了 173 项发明专利,制定了 8 项行业标准及规范。其
中,2021 年 1-6 月,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深度研究和布局,新形成发明
专利 23 项,以持续提升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021 年 1-6 月,公司在 13 项核心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展了“基于 5G 智能终
端微型能源系统管理电路板的研究开发”和“智能汽车雷达控制系统印制电路板
的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研究,还新增了“立体组装高端线卡板的研究开发”、“5G
高端高速率光电转换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研究,并且这些项目研制
的高端印制电路板被广泛应用于 5G 能源、智能汽车电子、5G 通信基站、高端服
务器等领域。




                                   6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为
8,874.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8.88 万元,增幅 1.82%。2021 年 1-6 月公司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25%,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率 4.57%相比,增加
0.68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 1-6 月,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
专利 2 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专利 20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73 项,实用新型专
利 21 项,软件著作权 8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1,315,269.98 元,其中
2021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361,315,269.98 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683,288.60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为 1,133,306,939.72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974,938,921.1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683,288.60
                加:收回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00,000,000.00
                      募投项目投入                     361,315,269.9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33,306,939.72




                                           7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        44050177610809987777            145,628,814.6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483007611013000154770              8,138,939.3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城支行             8110901014301254600            336,021,043.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010021329200666688                432,222.5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9550881686681688869            643,085,919.39
                             合 计                                         1,133,306,939.72

     公司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生益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2021 年 1-6 月
序                            直接持股股        间接持       合计持股股
       姓名            职务                                                  的质押、冻结
号                                数            股股数           数
                                                                               及减持情况
 1   生益科技   控股股东      52,348.2175                -   52,348.2175    无
 2   邓春华     董事                        -            -             -    无
 3   刘述峰     董事                        -            -             -    无
 4   陈仁喜     董事                        -            -             -    无
 5   谢景云     董事                        -            -             -    无
 6   唐庆年     董事                        -            -             -    无
 7   张恭敬     董事                        -     397.3            397.3    无
 8   唐艳玲     独立董事                    -            -             -    无
 9   汪林       独立董事                    -            -             -    无
                                        8
10    陈文洁     独立董事                   -       -           -   无
11    林江       监事                       -    93.9        93.9   无
12    唐芙云     监事                       -       -           -   无
13    张亚利     监事                       -     35          35    无
14    戴杰       高管                       -   343.3       343.3   无
15    陈正清     高管                       -   367.6       367.6   无
16    潘琼       高管                       -   353.3       353.3   无
17    唐慧芬     高管                       -   372.6       372.6   无
     注:上述持股数中,间接持股数均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生益科

技间接持股未并入计算。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生益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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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辉              姚根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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