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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益电子:生益电子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电子”)于2021年12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
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
2100025004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
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申请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
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
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三)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
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
   (五)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
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
   (六)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
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
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
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
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
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
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
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
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开立
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
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