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生 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我们已经详细审阅有关公司的《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 关材料,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和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林、陈文洁、唐艳玲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