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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新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
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达                       康彩练




                 杨   艳                       韩育明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