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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新制药: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
函【2021】0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21 年 11 月 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称,
收购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的内部重组工作仍在进行,交易方案及相关
协议正在审议完善。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1.1 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你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按规定应当于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至 7 月,先后三次发布延期召开股
东大会的公告,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公告称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召开股东大会
并不再聘用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2021 年 9 月至今,先后发布三次
进展公告披露收购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1)公司上述重
大资产重组推迟并两次变更财务顾问的具体原因;(2)公司目前已完成和未完成
的主要工作,评估并明确列示后续各项工作开展及完成时间;(3)公司是否已聘
任新财务顾问,如否,请说明相关计划,目前是否有意向合作的财务顾问;(4)
重组事项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因延期而导致交易方案违约或终止
风险。
    二、根据《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标的资产预估交易价格为 264,258.28 万元,
其中现金对价 92,307.28 万元、股份对价 171,951 万元。交易估价主要假设因素
包括公司管线情况、产品研发进度及市场前景等。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 44.0835
元/股。公司披露预案时股价为 49.5 元/股,发布最近一期进展公告时股价为 27.3
元/股。请公司进一步说明:(1)交易延期对本次交易评估结果、交易作价、补
偿承诺的影响。基于目前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的情况,重组方案主要条款是否存在
重大变动风险,是否对交易对价及股份现金支付比例造成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投资者利益情况;(2)交易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竞争力、经营情
况、公司战略等方面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3)交易延期对标
的资产主要产品研发及经营情况的影响。
    三、根据公司与兴盟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2020 年 11 月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16.2 条约定,若协议生效条件未能在签署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成就的,在期满后各方应协商延长期限;如不能在期满后的 1 个月内
就延长期限达成一致,自 1 个月期满后次日起协议自动终止。请公司进一步说
明:(1)目前各方协商进展;(2)如延期或终止,公司是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重组事项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交易方案违约或终止风险,
以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根据前期公告披露,公司与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借
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向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分期出借 2 亿元人民币用于过渡期内的研发和经营。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截
至目前,资金出借的进展情况,明确列示资金出借金额、时间、预计还款时间、
评估还款是否将出现重大延期;(2)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借贷安排;(3)重组交易
违约或终止是否影响该笔出借款回收,是否存在相关防范措施。
    就上述事项,请公司独立董事逐项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进行核查
并逐项发表意见,请你公司及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前,就上述问题进
行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涉及
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