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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3-1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南新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并于
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总股本为14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7,950,324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32,049,67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为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
司。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将于2022年3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
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全资
子公司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
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
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400,000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400,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公司总股      量(股)           股数量
                                               本比例
         西部证券投资(西
  1                              1,400,000     1.00%            1,400,000         0
           安)有限公司
           合计                  1,400,000     1.00%            1,40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期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月)
  1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1,400,000                 24

                   合   计                          1,4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南新制药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南新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锋                邹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