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60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账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34.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2,9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87,617,7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35,282,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且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 号) 《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73,499,381.58 元(包含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000.0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039,815.73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482,440,434.15 元。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余额 金投资额 金额 1 创新药研发 40,960.00 40,960.00 9,802.94 31,157.06 2 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 12,010.05 12,010.05 97.50 11,912.55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 4 “NX-2016”等 5 个项目 48,555.03 32,590.73 787.73 31,803.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900.00 13,900.00 13,900.00 / 合计 129,425.08 113,460.78 38,588.17 74,872.61 二、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由美他非尼、盐酸美氟 尼酮、帕拉米韦吸入溶液、帕拉米韦干粉吸入剂组成。“创新药研发项目”的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美他非尼 17,700.00 2 盐酸美氟尼酮 13,300.00 3 帕拉米韦吸入溶液 5,030.00 4 帕拉米韦干粉吸入剂 4,930.00 合计 / 40,960.00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调整金额 集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投资额 1 美他非尼 17,700.00 -12,000.00 5,700.00 2 帕拉米韦吸入溶液 5,030.00 12,000.00 17,030.00 (三)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美他非尼项目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额 12,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美他非尼项目处于 Ib/Ⅱa 期临床试验阶段,拟定适应症为中晚期原发性肝癌。 该项目竞品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 的肝细胞癌患者,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已于 2022 年 7 月入选第七批国家组织药 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为 3.2 元/颗(规格 4mg),预计市场空间大幅下降。鉴 于此,考虑到美他非尼项目的市场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抗肿瘤创新药临 床研发周期长、费用高昂、成药性风险高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调减美他 非尼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帕拉米韦吸入溶液项目拟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额 12,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帕拉米韦吸入溶液项目处于Ⅰ/Ⅱ期临床研究阶段。本项目是公司核心 产品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的改良剂型,有望成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抗流感雾化 吸入制剂,可以为临床提供新的治疗方案;同时,由于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药品审评中心对吸入制剂及流行性感冒适应症项目的审评审批标准不断提高, 本项目需要补充开展临床试验。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调增帕拉米韦吸入溶 液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独 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 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宜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