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建设、冷颖、袁超龙及关联监事张平丽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袁超龙
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
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冷颖在
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整
体战略规划与安排。综上,战略委员会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
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2023 年度预计金额占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 上年度实际 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度实际
关联方
类别 预计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湖南医药集
400.00 0.57 46.28 233.66 0.33 不适用
向关联方 团有限公司
销 售 产 湖南春光九
品、商品 汇现代中药 100.00 0.14 17.45 39.37 0.06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0.72 63.73 273.03 0.39 /
备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2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文建波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6 日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 29 号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商务写字楼 2001 室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
械生产;食品销售;酒类经营;兽药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Ⅰ类射线装置销
售;Ⅰ类放射源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Ⅱ、Ⅲ类射线装
置销售;消毒器械销售;检验检测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
经营范围 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软件开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
租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供应链管理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销售;咨询策划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40.00%,湖南轻盐晟富医
主要股东 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12.11%,湖南省新兴产
业引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10.00%,湖南湘医聚力
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9.12%,长沙开福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7.50%,湖南合众常达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7.25%,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的持股比例为 6.25%,怀化怀一仁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
股比例为 4.00%,湖南湘医集势同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
股比例为 3.77%。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
关联关系 司 40%的股份,是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陈建
设、监事张平丽同时担任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297,038.54
万元,净资产 86,189.19 万元。2022 年度,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实现
主要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 291,410.56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85.1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2、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6,25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帆顺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 10 号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
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经营范围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中药提取物生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
购;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79.65%,湘江产业投资有
主要股东 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7.99%,湖南康养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的持股比例为 2.46%,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 9.90%。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
关联关系 药有限公司 79.65%的股份,是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54,553.66 万元,净资产 41,024.36 万元。2022 年度,湖南春光九汇现
主要财务数据
代中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881.19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20.60 万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
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关联交
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
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采用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
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
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
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相关交易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在
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
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南新制药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