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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新制药: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
       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杨艳、独立董事张达
       及董事倪莉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杨艳为召集人。
       2023年1月,独立董事杨艳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2023
       年2月,董事倪莉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袁超龙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达、董事袁超
       龙组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2022/3/15
           2022年第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2022/4/19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第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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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情况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3                               2022/8/19
           2022年第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4                               2022/10/19
           2022年第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
       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指
       导公司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
       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评估以及各项完善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内控评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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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落实。通过强化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
提升控制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
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
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进
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达、袁超龙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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