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9503 号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正生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正生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正生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第 1 页 共 5 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66.95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68 元,共计募集资金 84,516.7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 尾款 6,683.92 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 7,183.92(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 付人民币 5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7,832.8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 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246.71 万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的 500.00 万元(不含税)保荐费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5,086.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40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资额 年产 15 万吨 1 工程建设费用 107,897 107,897 2103-331082-04-01-836294 第 3 页 共 5 页 聚乳酸项目 1.1 建筑工程费 27,370 27,370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80,527 80,527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76 6,176 3 基本预备费 5,704 5,704 4 铺底流动资金 4,000 4,000 小 计 123,776 123,776 1 工程建设费用 6,093 6,093 1.1 建筑工程费 1,387 1,387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706 4,706 研发中心建 2 基本预备费 305 305 2105-331082-04-01-739865 设项目 3 研发支出 2,415 2,415 3.1 研发人员工资 1,515 1,515 3.2 其他研发费用 900 900 小 计 8,812 8,812 合 计 132,588 132,58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70,708,033.55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 123,776 7,070.80 5.7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12 合 计 132,588 7,070.80 5.3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0,441,829.27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4 页 共 5 页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7,183.92 5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18.00 300.00 律师费用 510.00 165.00 信息披露费用 420.7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97.96 79.18 合 计 9,430.64 1,044.18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