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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生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1-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核准,浙江海正生物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材”、“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066.951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68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845,167,543.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4,306,379.88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861,163.68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
构”)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中信建投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2023年1月16日,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魏尚骅、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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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6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魏尚骅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2022年度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
证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
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
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
范围、审批程序、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公司已经建立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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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
 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关
 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
 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年度
 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2年度公司资产完整, 人
 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年度与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
 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 2022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
                                     3
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
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违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
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
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海正生材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
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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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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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 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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