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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生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1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江海正
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
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
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
    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为:独立董事邱妘、刘冉及董事长蒋国平,其中邱妘任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
    邱妘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
究生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宁波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会
计系主任;2000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
长、院长;2015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邱妘女士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海正生材
独立董事。
    刘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
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研究生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星展银行企业与投资银行部助理副总裁;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九鼎投资上海业务部合伙人助理兼业务总监;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上海
国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原苍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刘
冉先生现任每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乐渊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隆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燕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南菁英(武汉)企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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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
董事。
    蒋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椒江区经济贸易局局长;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椒江区人民政府副
区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海正集团董事长、海正药业董事长、浙江海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正
药业(美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1 月至今,
历任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历任浙江博锐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2020 年 7 月至今,任海正生材董事长。

    二、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0 月 27 日,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邱妘主持,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就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工作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
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
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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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
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尽职尽责地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
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邱妘、刘冉、蒋国平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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