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格灵深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3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月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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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
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
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14点3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
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
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参加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
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
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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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及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
东代表、1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
签字。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
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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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十七、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
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
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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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园1
号楼B栋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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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009.02 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 67,009.02 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0,100.00 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经营活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245,205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9.4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622.31 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
用 12,783.5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9,838.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829.7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67,009.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350Z0002
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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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34,479.85 34,475.00
2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15,526.32 15,525.00
3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0,006.17 1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
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格灵深瞳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67,009.0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20,1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
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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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