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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现将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磊先生、独立董事刘倩女士、董

事赵勇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叶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了

历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

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

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同时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

建议,经审阅相关内部审计工作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构建工作,

督促公司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情况。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年度审计的相

关工作,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发

挥自身专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审慎行使公司股东及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充分发挥

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继续提高

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

经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