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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集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英集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英集芯进行
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划                                       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022 年上半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年度,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
                                                       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在持续督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
   3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在持续督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4                                                 导期间未发生需报告的违法违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
          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2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主要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5                                                 通过日常沟通、资料检查等方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英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集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程》、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法规要求,2022 年上半年度,公
     规范等
                                                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查,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的内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规范运行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
9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制度完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保荐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 公告文件进行事先审阅,确保信
10   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 息披露的合理性、准确性。保荐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机构对公司已公告文件进行不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定期查阅,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要核实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其控股
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其控股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出现应
13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2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相关主
  14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保荐机构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内进行专
                                                      计划并与公司进行了事前沟通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15                                                  以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本持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
                                                      项。
       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
  16   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
                                                  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
       施等承诺事项
                                                  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更多新进入企业参与
市场竞争,行业原有厂商则在夯实自身竞争优势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公司所处
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技术和产品更新


                                        3
速度快,要求公司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趋势变化并快速进行技术、产品开发。
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整体资产规模、产品、技术、市场占有率等方面
仍存在很大差距,各方面仍然存在提升空间,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
行业发展趋势,优化产品布局,提升技术实力,扩大销售规模,则可能与同行业
龙头企业差距加大,进而使得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
响。

       2、产品受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
快充电源适配器、TWS耳机充电仓、车载充电器、无线充电器等为代表的消费电
子领域。若未来下游手机、移动电源、TWS耳机及车载充电器等细分消费电子领
域景气度下降,会导致公司部分终端客户的市场需求发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
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3、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已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实用
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这些知识
产权对公司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考虑到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第三方侵犯公司
知识产权的情况仍然有可能发生,而侵权信息较难及时获得,且维权成本较高,
可能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不排除少数竞争对手或第三方
与公司及相关人员产生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纠纷,以及公司员工对于
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产生非专利技术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可能。若
上述事项发生,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2020年至今,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国内各行各业均受不同
程度的影响。在短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曾受到了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客户拓展
进度减缓、订单延迟、物流交付延期等,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业绩增
长。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已取得
阶段性成果,不排除疫情的变化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业绩增长产生一定程度的负


                                     4
面影响。

    5、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导致控制权变化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直接持有公司1.09%的股份,并通过担任珠海英集、
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三家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
29.95%的股份。黄洪伟合计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1.04%。自公司成立以来,黄
洪伟一直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能够影响、控制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日常经
营决策。虽然公司上市前单独或与关联方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已出具在发行上
市后36个月内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但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存在公司
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410,399,282.54             355,870,710.37              1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8,312,892.96              37,673,104.03             160.9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5,579,846.06              87,585,976.42               9.1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148,104.62             116,793,383.40            -106.12
金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76,535,738.04             679,433,037.64             146.76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820,218,610.29             807,068,558.23             125.53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0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0             1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24                 0.23               4.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3                 7.13 增加 2.40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6                16.58 减少 7.32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15.26                10.88 增加 4.38 个百分点
比例(%)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6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13%,主要系公司抓住芯片行业的国产替
代趋势扩大销售,营业收入增长所致;上年同期由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计提费用
5,200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6.12%,主要系购买原材料及锁
定晶圆产能支付的货款增加、研发直接投入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146.76%和125.53%,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上市发行,收到募集资金及净利润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50.00%和150.00%,主要系本报
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情况如下:

    1、研发优势

    (1)优秀的研发团队

    专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的基础,优质的研发人才对芯片设计企业
至关重要。多年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与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

                                        6
人才,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9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0.95%,
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60人、具有本科学历的123人。公司在专注于数模
混合芯片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中,已经建立起一支成熟健全、能力突出、经验
丰富的科研团队,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较国内竞争者形成了相对明显的技术优势。

    同时,公司研发人员年龄主要在40岁以下,创新意识强,拥有集成电路行业
相关的学历背景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保证了公司在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相对
于同业竞争者拥有优势。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有5人,曾供职于国内外知名芯
片设计公司,具备扎实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由核心技术人员领导并组
建的由多名行业资深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团队,构成公司研发的中坚力量。

    (2)较强的系统设计能力

    高集成度的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在设计时通常从性能、功耗和成本三个维
度出发。公司基于对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领域的深刻理解,结合强大的自上而下
系统架构设计能力,从而设计出来的数模混合SoC芯片兼具模拟芯片和数字芯片
的优势。相对传统的以模拟电路为主的电源管理芯片比较难实现的性能指标,公
司通过对数字电路的处理、修调、校准来实现成本和性能的平衡;对于传统通过
MCU算法实现的功能,公司通过设计专用的模拟和数字电路,实现功耗和成本
的优化。

    2、产品综合竞争力较强

    (1)具有高性价比优势,产品可靠性强

    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能够将数字芯片、模拟芯片、
系统和嵌入式软件集成到一颗SoC芯片中,并同步向客户提供成品开发方案,使
得客户成品研发周期缩短、产品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过程简化、产品良率和可靠
性亦能够得到提升。此外,公司通过先进的系统架构和算法设计,使得开发的芯
片在满足客户技术指标要求的同时达到成本优化,保证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优势。

    快充电源适配器的发展趋势是高功率、小体积,随着功率密度的提升,充电
器内部的温度可达到90度以上,AC-DC芯片工作时还会产生大量电磁干扰。在这
种苛刻的高温高噪声环境中,以快充协议芯片为例,其作为充电器的整体协调接


                                  7
口,必须保证自身长时间、稳定可靠运行。作为少数打入品牌手机客户原装充电
器市场的国产芯片厂商,公司的快充协议芯片可靠性高,终端返修的不良率控制
在10PPM以下。

    (2)具有高兼容性,支持快充协议类型覆盖面广

    目前市场上支持各类快充协议的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设备数量庞大,各
个设备所支持的快充协议类型、版本各不相同,并且不同的快充协议在逻辑、内
容、时序等方面甚至可能相互冲突。要兼容各种快充协议和数量庞大的快充设备,
保证快充电源适配器最佳的充电功率,需要有芯片设计和算法软件的紧密配合以
及大量的兼容性测试。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设计的芯片
产品,获得了高通、联发科、展讯、华为、三星、OPPO、小米、vivo等主流平台
的协议授权。

    (3)产品配置多元化,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消费电子领域下游市场终端消费者需求多样,产品需要根据下游需求变化频
繁升级。公司设计的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在产品定义之初就考虑到客户的多
样化需求,预先设计了各种可配置选项。在芯片量产之后,通过在出厂前配置不
同的参数代码(例如不同的充放电电压、充放电电流、用户交互方式等),可快
速满足客户新增的各类需求,大大减少了芯片迭代升级的次数,在降低研发费用
的同时加速了新产品的面世,便于公司产品快速抢占市场,覆盖客户的更多需求,
增加客户粘性。

    3、区位优势,珠三角地区经济活跃,为公司发展带来新机遇

    公司所在的珠三角地区经济活跃,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区域环境。珠三
角地区的芯片经销商、终端产品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都较为集中,公司充分利
用珠三角的区位优势,与深圳当地的经销商、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保持紧密沟
通。由于公司在地理位置上接近珠三角地区的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公司能够
与这些目标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客户需求,并将市场需求
及时准确地结合到公司的芯片产品研发过程中,以客户为中心进行产品的研发,
使产品定义、芯片的参数配置能够符合客户多种多样的需求。


                                   8
    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迅速,与客户在地理位置上的接近也能使得公司及时
捕捉到客户的需求变化,为产品的快速迭代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在后续服务
方面,公司也能与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保持及时沟通,为其提供有效而及时的
技术支持。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产品覆盖移动电源芯片、车充芯片、无线充电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
片、快充协议芯片等,凭借优异的技术实力、产品性能和客户服务能力,通过经
销为主、直销为辅的商业模式,产品获得了小米、OPPO等知名品牌厂商的使用。
借助积累的优质客户基础,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品牌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与优质
客户的合作带来的品牌效应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其他客户的合作机会。

    综上所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费用化研发投入               62,617,655.58            38,708,472.83               61.77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62,617,655.58            38,708,472.83               61.7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
                                     15.26                    10.88                4.38
入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2022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1.77%,主要是由于公司
增加研发项目直接投入,加大引进研发人员,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2、研发进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国内专利87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实
用新型专利30项。此外,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
有权115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新增授权专利11项。

                                        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
101,7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7,66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7,238,417.74
   减:银行手续费                                                          129.4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7,633,074.2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50,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879,349.6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4,667,728.29
    注: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3.30万元(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948.81万元、快充芯片
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54.49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2.66万
元,合计使用1,805.9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7月
1日完成置换。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2,992,271.71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694,667,728.2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0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圳英集芯科技
                           4403040160000360384        14,590.96
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圳英集芯科技
                             755953765610601                 30.42
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英集芯科技
                            211225889370600002         1,022.87
珠海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英集芯半导
                            219227798887500003         2,028.78
珠海分行                                                             体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英集芯半导
                            211227798887500002           793.75
珠海分行                                                             体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英集芯科技
                            226225889370600004        35,000.00
珠海分行(定期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英集芯半导
                            228227798887500003        16,000.00
珠海分行(定期专户)                                                 体有限公司
          合计                                   69,466.77
    注:(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226225889370600004是珠
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11225889370600002的定期存款子账户。到期后资金将转
回母账户。
    (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228227798887500003是珠海华
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19227798887500003的定期存款子账户。到期后资金将转回母
账户。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
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5
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11
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6)。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15,000.00万元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英集芯半导
体有限公司提供34,068.73万元的免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与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1,503.30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2.66万元,合计使用1,805.96万元
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7月1日完成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12
   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身份/职务            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黄洪伟                                             4,559,433              1.09%
                            总经理
       陈鑫               董事、副总经理                 2,562,327              0.61%
      吴一亮                      董事                           -                  -
      敖静涛                    独立董事                         -                  -
       张鸿                     独立董事                         -                  -
      林丽萍                 监事会主席                          -                  -
      陆邦瑞                      监事                           -                  -
       熊伟                  监事(离任)                        -                  -
      刘奕奕                      监事                           -                  -
       叶桦                       监事                           -                  -
       徐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谢护东                    财务总监                         -                  -
 LING HUI(凌辉)               技术总监                         -                  -

    2、间接持股

                                                                              单位:股
                                     直接持股的     直接持股主体持     间接持有公司总
    姓名            身份/职务
                                       主体         有公司的股数         股本的比例
                实际控制人、董
   黄洪伟                                                                       2.35%
                  事长、总经理
    陈鑫        董事、副总经理           珠海英集       104,535,837             2.22%
   林丽萍         监事会主席                                                    0.03%
   陆邦瑞             监事                                                      0.06%
                实际控制人、董
   黄洪伟                                                                       1.74%
                  事长、总经理
                                         珠海英芯         14,341,554
    陈鑫        董事、副总经理                                                  0.69%
   谢护东           财务总监                                                    0.09%
                实际控制人、董       成都英集芯
   黄洪伟                                                  6,925,208            0.07%
                  事长、总经理         企管


                                             13
                              直接持股的    直接持股主体持    间接持有公司总
    姓名        身份/职务
                                主体        有公司的股数        股本的比例
    陈鑫     董事、副总经理                                            0.11%
   林丽萍      监事会主席                                              0.04%
   陆邦瑞         监事                                                 0.01%
             副总经理、董事
    徐朋                                                               0.08%
                 会秘书
   谢护东       财务总监                                               0.08%
  LING HUI
                技术总监                                               0.17%
  (凌辉)
             实际控制人、董
   黄洪伟                     华泰英集芯                               0.03%
               事长、总经理
                              家园 1 号科                              0.04%
    陈鑫     董事、副总经理
                              创板员工持          1,650,024
             副总经理、董事
    徐朋                      股集合资产                               0.05%
                 会秘书
                                管理计划
   谢护东       财务总监                                               0.03%

   除上述已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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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鹏                       田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