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英集芯:英集芯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

     投资金额:本协议合作项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英集芯”)全资子公司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英

集芯”或“甲方”)计划投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主要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房屋

定制款暂定人民币 20,000 万元,珠海英集芯搬迁和人员安置,定制房屋处生产

办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人力资源、原材料等生产运营成本投入及其他必要的

流动备用资金投入。

     相关风险提示:

    1、珠海英集芯本次拟定制房屋所在的土地,尚需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履行招拍挂程序竞拍,竞拍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标的项目尚需要履行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卫生等

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
                                  1
发生变化等情形,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改善公司整体办公运营环境,公司全资子公司珠

海英集芯拟投资总额 4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负责珠海市

高新区开发建设的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建投”或“乙

方”)定制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北围片区区域内的办公楼、厂房、车位(车

位以租赁形式提供给珠海英集芯使用),总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前述面

积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准的设计图纸和自然资源部门房产测绘面积记载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拟位于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北围片区。

  (三)项目实施主体: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四)项目主要建设方案:珠海英集芯与高新建投拟将合作建设“大湾区集成

电路产业园项目”,高新建投负责项目土地获取并于项目土地上部分区域建设符
                                     2
合甲方定制需求的房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最终以政府部门核

准的设计图纸和自然资源部门房产测绘面积记载为准)。

  (五)项目建设工期:约定开工截止之日起 36 个月内。

  (六)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珠海英集芯

拟分期向高新建投支付房屋定制费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高新建投与政府就

项目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珠海英集芯应

向高新建投一次性支付 4,000 万元作为本协议定金,其余款项以研发投入、设备

投入及原材料购置等方式进行投资。

  (七)资金来源:珠海英集芯拟投入自有资金 11,750 万元,募集资金 8,250

万元进行定制房屋的建设。

    三、投资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名称: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FURR3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洪伟

成立日期:2018-03-28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 5 栋 201 室

股权结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022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3,250.88 万元、净资
                                    3
产-573.01 万元、净利润-809.42 万元。

(二)交易对方名称: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653042X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14,349.82814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峰

成立日期:2007-09-26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 9 栋 6001 房

股权结构: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 90.15%、广

东省财政厅持股 9.8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

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规划设计管理;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房地产咨询;土地调查评估

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珠海英集芯与高新建投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

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高新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属于关联方。2021 年财务数

据未公开。
                                    4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合作项目由珠海英集芯(甲方)与高新建投(乙方)就房屋定制签署《<

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与乙方拟合作建设“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乙方负责项目

土地获取并于项目土地上部分区域建设符合甲方定制需求的房屋。

    2、甲方以前述房屋场地为基础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投资包括但不限

于:总部研发项目(集成电路设计,主营业务芯片)等项目。

    3、项目用地拟位于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北围片区。甲方需求总建筑面

积暂定为 3 万平方米,前述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准的设计图纸和自然资源部门

房产测绘面积记载为准。

    4、乙方负责项目土地获取、可研编制、备案、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规划

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预算编制及审核、办理用地、报批报

建等后续建设开发手续。

    5、项目建成后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转让条件成就后,双方将签订《房屋

转让合同》,将甲方定制面积房屋转让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二)定制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乙方综合开发建设成本*108%计算定制房屋的每平方单价向乙

方支付定制费用,本协议项下甲方定制房屋定制款暂定总额(以下简称“定制总

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按每平方米单价 6,667 元、定制面积约 3 万平

方米计算,含税)。

      2、在乙方与政府就项目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4,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5
即定制总额的 20%)作为本协议定金。

       3、除定金外的剩余暂定定制费用为 16,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

万元整,即定制总额的 80%),由甲方按照开发建设进度逐步支付。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不迁离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不改变纳税义务、不减少实

缴出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相关统计指标数据需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纳

统。

    2、甲方纳入本协议合作项目的投资总额 4 亿元,主要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定

制款,公司搬迁和人员安置,定制房屋处生产办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人力资

源、原材料等生产运营成本投入及其他必要的流动备用资金投入。

    3、该项目甲方享受目前珠海市高新区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同时甲方也应

按照协议中规定,达到相应投资强度以及各项营收、税收指标的要求。

    4、乙方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时参与竞投项目拟使用土地的国有建设

用地土地使用权。在竞得项目意向用地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用地要求,在规定时

限内签订《项目用地监管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付清全部

地价款及相关税费。

    5、乙方负责在本协议约定工期内将项目建成并于项目竣工验收后 10 日内

将定制房屋按时移交甲方,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乙方保证所建工程

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有关规定,保证所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甲

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定制要求。

    6、乙方办理完毕本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并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后,且

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转让条件成就后双方应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届时定制款

可转为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产权分割过户手续。
                                     6
  (四)双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项目的投资总额、营业收入、年纳税额中任意一项指标未达到协

议约定额度的 80%,则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定制总额 10%的违约金,直

至甲方达到约定要求标准为止。

    2、如甲方项目投产后,累计二年没有纳税或连续三年纳税低于协议所约定

纳税金额的 50%,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如甲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乙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定制总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其

他损失的,乙方保留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3、如甲方改变项目产业准入类别,甲方应按照定制总额 20%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4、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定制款、应补定制款的,每

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加计算。

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定金、定制款、应补定制款等费用或未按约定接收定制房屋

超过 6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定金导致乙方解除

本协议的,甲方应按定制总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

定制款、应补定制款等费用或甲方拒绝按约定接收定制房屋导致乙方解除本协议

的,定金没收,已付定制款不予退还。

    5、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付定制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照定制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加计算。

    6、如乙方所建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有关规定,或所

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的定制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除

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定制总

额 20%计,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7
    7、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采取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届时违约方应承

担守约方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8、如经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项目投资推迟,土地闲置(含部分闲置),无

法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推进项目建设、投产或者影响项目正常经营的,不视为本协

议签订方违约,甲乙双方可就出现的问题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定制房屋完成并交付后,将用于募投项目中的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

化项目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既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高效推进,吸引更多

的高端 IC 设计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

发展需要,也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定制厂房的所在土地,尚需高新建投向珠海市高新区申请出让目标

地块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行招拍挂程序以及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完成施工建设、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及

转移登记等手续,因此本次定制厂房的最终完成时间目前尚不确定。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标的项目尚需要履行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卫生等相关

部门的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

变化等情形,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