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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微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1-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
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中科微至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
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45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00.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9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6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855.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04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1
站(www.sse.com.cn)的《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855.7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为 10,860.51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预       本次拟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实际净额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29,252.17        29,252.17       2,171.97       2,171.97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
                        25,592.58        18,028.81       6,871.92       6,871.92
间建设项目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
                        22,593.87        22,593.87       1,408.10       1,408.10
发中心项目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
                        14,068.05        14,068.05         408.52         408.52
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              -
        合计           141,506.68       133,942.91      10,860.51      10,860.51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 22,804.23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止 2021 年
10 月 31 日,发行费用中的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
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共人民币 515.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前期已从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15.1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101351 号)。



                                    2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10,860.5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15.17 万元。募
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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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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