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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微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22-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有部分自
有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
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
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理财产品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至关于 2023 年度预计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决议通过之日止(以孰早者为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事项。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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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度内资金可根据公司需要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
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证日常
经营为前提而实施,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理财收益,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
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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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
修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
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保障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
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单日最高
余额上限为 5 亿元的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微至本次预计 2022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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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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