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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11-2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0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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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一、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03

二、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05

三、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07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07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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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
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
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
回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
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
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
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
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
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
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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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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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2、会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 66 号 2 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采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议的召集召开
    1、会议的召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峰
三、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7、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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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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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董事会推
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峰先生、余云林先
生、吕蒙先生、陈志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袁峰,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专业大专
学历。1989 年 12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职于奉化溪口风景旅游管理局;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5 月就职于奉化市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宁波高新区瑞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瑞晟智能董事长兼总经理、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阳瑞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高新
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袁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825,797 股,通过宁波高新区瑞泽高
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 1,898,377 股,其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余云林,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工
艺及设备专业大专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3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飞跃集团;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职于飞跃双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2005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历任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今历任瑞晟智能研发中心总监、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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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截至目前,余云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 2,425,150 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吕蒙,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市场营销专业
本科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就职于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担任部门主管;2014
年 11 月 24 日起至今担任瑞晟智能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5 年 3 月 25 日至今担
任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7 月 10 日至今担任沈阳瑞晟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吕蒙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 253,500 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陈志义,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0 年 2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新中华刀剪厂奉化分厂;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就职于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
担任宁波瑞衡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至今担任宁波欧适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程主管;2019 年 8 月起担任瑞晟智能董事。
    截至目前,陈志义未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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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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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董事会推
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闻力生先生、夏云青
先生、饶艳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闻力生,男,193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专
业本科学历,原东华大学教授,原纺织工业部中国服装集团公司总工程师。1960
年至 1993 年在中国纺织大学机械系任教,1993 年至 2013 年被借调原纺织工
业部科技司工作,后担任中国服装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于 2013 年返回东华大学。
现担任中国服装智能制造联盟专家组副组长、纺织行业建设发展咨询委员会副主
任、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缝制协会专家、中国纺织建设
规划院专家、中国服装协会科技专家等。曾主持和承担国家 “七五”、“八 五”、
“九五”、“十五”、“十一五”计划中的服饰文化与高新技术方面的国家科技
攻关项目,获多项国家级和部级科技进步奖。代表著作有《国外服装机械》、《服
装科技与文化》等。1996 年 11 月因完成“国家 863 项目-服装 CIMS 应用示范
工程”被评为“八五”国家科技攻关先进个人;2003 年及 2004 年作为中国纺织
服装专家团成员两次赴非洲,为非洲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赞比亚等国制订纺
织服装工业发展规划;2006 年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全国洗染业功勋人物称号;
2009 年参与编纂《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并担任纺织学科卷副主编。现从事
服装工业的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工程技术方面的研究咨询、教学
和培训工作。并在国家“十三五”计划期间,带领东华大学服装智能制造项目组
参与服装行业“三衣两裤”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2019 年 8 月起担任瑞晟智
能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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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夏云青,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
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审计资格。1992
年 8 月至 1998 年 9 月就职于安徽芜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安徽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现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具有 20 多年的财务、审计及税务经验。2019 年 8 月起担任瑞晟智能独
立董事。
    3、饶艳超,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
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教于南昌大学经济系;1999 年 4 月至今任教于上海财经
大学。2019 年 12 月起担任瑞晟智能独立董事。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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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孙建国先生、钱叶辉先生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任期三年。
    简历如下:
    1、孙建国: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电一体化
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 年 7 月至 1994 年 12 月就职于江苏如东无线
电厂;1995 年 1 月至 2006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东强电子有限公司;2006 年 5 月至
2009 年 2 月就职于南通明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总监;2014 年 12 月至今任

瑞晟智能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副总监。2019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瑞峰智能
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孙建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 973,440 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钱叶辉: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就职于金雅拓(Gemalto)北
京智能卡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就职于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就职于北京达华融域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9 月
至今历任瑞晟智能董事、监事、研发二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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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截至目前,钱叶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 640,087 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规
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
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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