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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智能”或“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
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
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
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
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
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新租赁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
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准则。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