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现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 号),公司 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4.7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647,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53,259,030.5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388,269.4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 6874 号)验 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 64010122001079038 216,026,269.44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574906433110301 78,362,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351978359438 15,759,030.56 合计 310,147,300.00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为发行费用支付账户,该账户 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于发行费用支付完毕后注销。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及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 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对应募 对子公司瑞峰 手续 初始募集 账户名称 账号 投项目 智能增资(用 费支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资金金额 名称 于募投项目) 出 工业智 宁波银行奉 能物流 化支行营业 系统生 64010122001079038 216,026,269.44 111,638,000.00 - 473,058.92 104,861,328.36 部募集资金 产基地 专户 建设项 目 招商银行宁 研发及 波分行高新 总部中 574906433110301 78,362,000.00 78,362,000.00 5.00 93,257.35 93,252.35 支行募集资 心建设 金专户 项目 合计 294,388,269.44 190,000,000.00 5.00 566,316.27 104,954,580.71 瑞晟智能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智 能”)收到募投项目资金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 手续 募集 吸收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 现金管理支 账户名称 账号 费支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资金 投资款 支出 出 出 金额 宁波银行 奉化支行 营业部募 64010122001095033 - 111,638,000.00 44,770,470.70 - - 277,600.61 67,145,129.91 集资金专 户 招商银行 宁波分行 高新支行 574908757410301 - 78,362,000.00 6,366,560.00 40,000,000.00 65.00 319,776.54 32,315,151.54 募集资金 专户 合计 - 190,000,000.00 51,137,030.70 - 65.00 597,377.15 99,460,281.45 现金管理支出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 奉化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向瑞峰智能增资。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瑞峰智能及民生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结存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64010122001079038 104,861,328.36 三方监管专户 募集资金专户 64010122001095033 67,145,129.91 四方监管专户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 574906433110301 93,252.35 三方监管专户 行募集资金专户 574908757410301 32,315,151.54 四方监管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351978359438 - 波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日注销 合计 204,414,862.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告编号:2020-00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480,745.9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 7074 号)。 民生证券出具了《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 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民生证券对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现金管理 计息 结息 银行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类别 类型 方式 大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存单 限公司宁波高新 3,000.00 2020-10-30 - 固定利率型 月结 (注 1) 支行 大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存单 限公司宁波高新 1,000.00 2020-11-25 - 固定利率型 月结 (注 2) 支行 注 1: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 2020/10/30~2023/10/30,公司将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有效期到期前进行转让。 注 2: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 2020/3/19~2023/3/19,公司将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有效期到期前进行转让。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及总部中心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基于优化研发系统结构和提升整体研发实力的考虑,拟将“研发及总部 中心项目”的建设地址变更至“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段 II-08d 地块”,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主体不变。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次变更研发及总部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主 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民生证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我们认为,瑞晟智能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瑞晟智能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晟智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38.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13.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13.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金额 预计效益 变更(如有) (1) (2) (3)=(2)-(1) (4)=(2)/(1) 态日期 [注 1] 大变化 工业智能物流 系统生产基地 否 21,602.63 21,602.63 21,602.63 4,477.04 4,477.04 -17,125.58 20.72%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研发及总部中 否 7,836.20 7,836.20 7,836.20 636.66 636.66 -7,199.54 8.12% 2022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合计 — 29,438.83 29,438.83 29,438.83 5,113.70 5,113.70 -24,325.1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之(二)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能力和公司办公环境促进公司 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