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0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10,0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4.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647,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3,259,030.5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388,269.4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08 月 24 日到位,并业经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08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 6874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万元)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 64010122001079038 21,602.63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574906433110301 7,836.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351978359438 1,575.90 合 计 31,014.73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为发行费用支付账户,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于发行费用支付完毕后注销;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为工业智 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相关项目结项后注销。 1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及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对应募投项目 初始募集 现金管理 对子公司 永久补流 账户名称 账号 期初余额 现金管理收回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名称 资金金额 收益 投资 转出 宁波银行奉化 工业智能物流 6401012200 支行营业部募 系统生产基地 216,026,269.44 7,593,863.35 100,000,000.00 825,045.08 169,072.49 80,000,000.00 28,587,980.92 - 1079038* 集资金专户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宁波 5749064331 研发及总部中 分行高新支行 78,362,000.00 93,536.32 - - 272.19 - - 93,808.51 10301 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294,388,269.44 7,687,399.67 100,000,000.00 825,045.08 169,344.68 80,000,000.00 28,587,980.92 93,808.51 *64010122001079038 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瑞晟智能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智能”)收到募投项目资金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吸收募投 募投项目承诺 募投项目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 手续费 永久补流 账户名称 账号 期初余额 吸收投资款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项目投资款 投资额调整 支出 收回 收益 支出 转出 宁波银行奉化 64010122 支行营业部募 191,638,000.00 3,955,890.23 80,000,000.00 -50,000,000.00 18,047,217.05 - - - 238,225.15 16,146,898.33 - 001095033 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宁波 5749087 分行高新支行 78,362,000.00 2,965,758.84 - 50,000,000.00 56,610,277.78 40,000,000.00 684,200.00 329.00 320,024.68 - 37,359,376.74 57410301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270,000,000.00 6,921,649.07 80,000,000.00 - 74,657,494.83 40,000,000.00 684,200.00 329.00 558,249.83 16,146,898.33 37,359,376.74 *64010122001095033 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现金管理支出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专户储 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09 日,公司、瑞峰智能及民生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工业智能 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 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账号 结存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 574906433110301 93,808.51 三方监管专户 集资金专户 574908757410301 37,359,376.74 四方监管专户 合计 37,453,185.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3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0-00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480,745.9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度全部置换完毕,并经中介机构 审验。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 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 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0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 的核查意见。 4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管理 到期日/转 计息 结息 银行 金额 购买日 类别 让日 类型 方式 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2/02/17 3,000.00 2020/10/30 2022/05/07 固定利率型 月结 (注 1)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2022/06/13 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000.00 2020/11/25 2022/12/14 固定利率型 月结 (注 2)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大额存单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5,000.00 2021/01/13 2022/01/13 固定利率型 月结 (注 3) 营业部 大额存单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5,000.00 2021/01/13 2022/06/13 固定利率型 月结 (注 4) 营业部 注 1: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 2020/10/30~2023/10/30,公司分别于 2022/02/17、2022/05/07 及 2022/06/13 各转让 1,000 万元。截止 2022 年 06 月 13 日,公司不再持有该大额存单。 注 2: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 2020/03/19~2023/03/19,公司于 2022/12/14 将持有的大额存单全 额转让。至此,公司不再持有该大额存单。 注 3: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 2021/01/13~2022/01/13,公司已于到期后收回。 注 4: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 2021/01/13~2023/01/13,公司于 2022/06/13 将持有的大额存单全 额转让。至此,公司不再持有该大额存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到期日/转 现金管理类别 银行 金额 购买日 2022 年度收益 累计收益 让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2/02/17 大额存单 3,000.00 2020/10/30 2022/05/07 31.92 151.20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2022/06/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 1,000.00 2020/11/25 2022/12/14 36.50 75.94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2021/01/13 2022/01/13 7.42 112.83 营业部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2021/01/13 2022/06/13 75.08 222.66 营业部 合计 14,000.00 150.92 562.63 5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2 年 0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注销日,结项募 投项目专户余额为 94,734,879.25 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募投项目 规划产能完全达到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依靠专业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减 少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优化与节省了设备投资费用等,做好了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2、本着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公司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将结项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余额全额转出,其中 50,000,000.00 元转入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专户,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将由 7,836.20 万元增加至 12,836.20 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将由 7,836.20 万元增加至 12,836.20 万元;剩余金额 44,734,879.25 元公司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取消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取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6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情形。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 2022 年 0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部分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稍有延迟导致该 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会有所延期。该募投项目原定于 2021 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预计在 2022 年 06 月前完成该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0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予以结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