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15 公司简称: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 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A股 瑞晟智能 688215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吕蒙 黄雅青 电话 0574-88983667 0574-88983667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 圆峰北路215号 圆峰北路215号 电子信箱 lvmeng@sunrise.com.cn huangyaqing@sunrise.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30,537,817.41 717,653,464.24 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43,597,271.07 441,394,700.12 0.5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72,171,964.95 126,145,841.83 3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007,370.95 7,741,023.39 -9.4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882,382.46 2,474,528.12 97.3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6,426,348.38 -44,852,687.90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58 1.75 减少0.1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 0.19 -5.2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8 0.19 -5.26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6.98 7.67 减少0.69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35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质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境内自 袁峰 39.52 15,825,797 15,825,797 15,825,797 无 0 然人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 境内非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国有法 17.35 6,948,518 6,948,518 6,948,518 无 0 (有限合伙) 人 境内自 袁作琳 3.33 1,334,203 1,334,203 1,334,203 无 0 然人 境内自 朱木清 1.82 730,000 - -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庄嘉琪 1.25 500,494 - - 无 0 然人 境内自 马立雄 1.25 500,494 - - 无 0 然人 境外法 UBS AG 0.89 357,658 - - 无 0 人 境内自 彭伟成 0.82 328,000 - - 无 0 然人 吉林省励合必拓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励合 其他 0.70 280,000 - - 无 0 必拓映山红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自 张利群 0.47 189,067 - -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为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 的说明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前十名股东中袁 作琳之父。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