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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17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1-056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
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JIN LI(李进)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取消其
获授的 0.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9 人调整为 128 人,拟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579.41 万股调整为 579.16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
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
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 JIN LI(李进)因配偶
参与本激励计划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28 名激励对象 579.1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0.5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 JIN LI(李进)因配偶
参与本激励计划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