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慎分析基础上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薛军福的提名与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 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薛军福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