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以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无以前年度发生但持续 到 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无违规担保行为。 特此说明。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郭云沛、薛军福、余海宗、刘泽武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