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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睿数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 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 亿元(含),具体
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
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并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
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型、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权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
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00%(含 130.0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回售条款

    ①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予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
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
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
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
部分回售权。

    ②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
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
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
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
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
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
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
商包销。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
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
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⑤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
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召开;

       ⑨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⑩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NPM 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7,105.04              6,611.48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7,439.67             16,255.8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877.26              2,632.64
                  合 计                         31,421.97             25,5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
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
要求,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
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独
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可以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独立
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公司拟与北京经开光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及其补充协议,
购买房产用于自身办公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拟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
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
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
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公司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