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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睿数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
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侯健康先生、种姗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
事会换届事项,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上述
监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监事职责的要求。
    2、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侯健康先生简历
    侯健康先生,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5 月,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人员;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上海帝联信息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博睿有限销售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
博睿数据采购部负责人、监事会主席,目前兼任北京智维盈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市博睿宏
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健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0,016 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6,93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36,946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9%。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
职要求。
    (二)种姗女士简历
    种姗女士,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9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蓝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阿尔法创
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0 月加入博睿数据,历任销售助理;现任博睿数据监事、商务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种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