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
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
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
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
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
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审批程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和原因 序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使用权资产 2,679,543.99 2,679,543.99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 董事会 租赁负债 1,226,552.18 1,226,552.18
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 审批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52,991.81 1,452,991.81
整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 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额(合并报表) 额(母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 5,148,686.98 5,148,686.98
租赁负债 2,347,022.68 2,347,02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81,475.12 2,981,475.12
主营业务成本 -2,118.94 -2,118.94
销售费用 -67,896.75 -67,896.75
管理费用 6,392.01 6,392.01
研发费用 142,128.69 142,128.69
财务费用 140,443.47 140,443.47
资产处置收益 9,468.92 9,468.92
(二)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
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和新租赁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