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 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
其中董事冯云彪、王利民、施雨桐;独立董事白玉芳、李湛、秦松疆因公务原因
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凯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并制定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博睿宏
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北京博睿宏远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实
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
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
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
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
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
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总经
理办公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开展情况授权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相关部门
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