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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睿数据: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

侯健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0,016 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666,93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36,9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其股份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直接持有部分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
    公司董事王利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64,100 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6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6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
其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直接持有部分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李凯先生之配偶周佳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62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0%,其股份来源于集中竞价交易,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李
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66,270 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93,7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559,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8%,其股份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尚未解除限售。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694,591 股
(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侯健康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 34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
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1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利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4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
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
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
       因个人资金需求,周佳佳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34,621 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30%,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
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短线交易的相关
规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
 侯健康                               1,370,016             3.09% IPO 前取得:1,370,016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王利民                               1,664,100             3.75% IPO 前取得:1,664,100 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股东:5%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周佳佳          以上第一大股            134,621            0.30%
                                                                    134,621 股
                 东李凯之配偶
                 5%以上第一大
 李凯                                10,266,270           23.12% IPO 前取得:10,266,270 股
                 股东
注:1、侯健康、王利民持股数量是指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该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2、周佳佳持股数量是指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该股份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为无限售流通股。

    3、李凯先生持股数量是指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该股份为 IPO 前取得,根据其首发前股份承诺要

求其本次不参与减持。根据信息披露填制要求:“如有一致行动人,无论该一致行动人是否减持,均需在此

表进行披露”,因李凯先生与周佳佳女士系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故填制此表。
                                               2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周佳佳                         134,621           0.30% 周佳佳与李凯系夫妻关系
               李凯                        10,266,270          23.12%

                  合计                     10,400,891          23.42% —
注:1、周佳佳、李凯持股数量是指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其中周佳佳女士所持有的股份为无限售流

通股,李凯先生持有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尚未解除限售,李凯限售持有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

2、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减持期间                  间
      称         (股)             例                                                       日期
                                                                        (元/股)
 侯健康               49,734       0.11% 2021/9/13~                       51.77- 2021/8/21
                                             2022/3/11                      54.43
 王利民                    0             0% 2021/9/13~                         0-0 2021/8/21
                                             2022/3/11
注:李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佳佳女士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名        量(股)      持比例                                 期间
                                                                                 区间       源       因
  称
 侯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23/4/18~         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健        340,000 股     过:       不超过:               2023/10/14          价格     取得       资金
 康                       0.77%      340,000 股                                                     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340,000 股

                                                        3
 王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23/4/18~       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利     400,000 股   过:       不超过:           2023/10/14        价格     取得      资金
 民                  0.90%      400,000 股                                              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400,000 股


 周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23/4/18~       按市场   集中交    个人
 佳     134,621 股   过:       不超过:           2023/10/14        价格     易竞价    资金
 佳                  0.30%      134,621 股                                    取得      需求
注: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王利民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4
       (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侯健康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发行前其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侯健康、王利民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
       (2)对于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并上市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
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
       (3)如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通
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发行前其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侯健康、王利民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
的承诺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
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
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
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5
    (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
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
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
履行所作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
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5、王利民、侯健康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
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
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
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
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5)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
转让,不以任何形式要求公司增加本人的薪资或津贴,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
履行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6
    ②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
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
   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
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
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7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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