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人,其中庹曲女士因身体原因通讯出席。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 2022 年度认真履行了对公司经营
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监督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
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
核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
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的 情 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e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
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
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博睿
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
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独
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
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一致同意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
工作岗位领取薪酬,遵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是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是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管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
营高效有序进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管理、监督职能,提
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
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
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