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白玉芳(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李湛及董事李凯组成,白玉芳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通过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历次会议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
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
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审议变更
2022 年 1 月 28 日 《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 无
公司 2021 年度签字会计师
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审议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
议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议公司 2021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公司会计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
2022 年 4 月 15 日 《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 无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预计 2022 年度日
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常关联交易;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所有议案。
配;审议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审议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审议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议 2022 年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2022 年 4 月 22 日 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 无
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要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
2022 年 8 月 24 日 《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 无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审议 2022 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金的议案》;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2022 年 9 月 27 日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关于使 《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 无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 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2022 年 10 月 25 日 议案》;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三季度内 《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 无
部审计工作总结>》 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我们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会计变更的事项。
3、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建立、健全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公司
规范治理的要求。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
审计的工作成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持续的
联系,为了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财务报告的审计工
作顺利开展。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较好的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3 年,审计委员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进一步
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等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