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度,我们作为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
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志瑾、杨敏和袁琼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志瑾担任。上述委员
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提
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1 年 1 月 22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关于报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
议案》、《关于报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1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报出 2018 年
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18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7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 1-6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报出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三年及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
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审计
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审计准
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
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工作。
2、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积极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实
现公司的合规运营。
5、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
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志瑾、杨敏、袁琼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