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
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兴、王志瑾、杨敏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