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 本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需要揭示 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张兴、王志瑾、杨敏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