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
段,制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兴、王志瑾、杨敏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