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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导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5 月 13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30       芯导科技           2022/5/6



二、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欧新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75%股份的股东欧新华,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
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公告》。

(二)取消提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提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8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取消提案原因

    由于上述议案 8 内容已被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代替,为免歧义导致股东误解,公司董
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上述议案。

三、除了上述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
       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277 弄 7 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2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2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6、9-14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5、7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8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2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