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30 公司简称:芯导科技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的“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芯导科技 688230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兰芳云 闵雨琦 电话 021-60753051 021-60753051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 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 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 (D幢)11层 (D幢)11层 电子信箱 investor@prisemi.com investor@prisemi.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176,624,376.77 2,148,226,007.94 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20,235,129.82 2,087,654,665.42 1.56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86,612,728.32 263,397,486.22 -2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8,580,464.40 63,612,347.20 7.8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638,398.94 61,901,816.51 -29.5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0,035,486.56 49,966,925.50 -19.8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23 36.47 减少33.2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2 1.01 -18.8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2 1.01 -18.81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8.93 5.48 增加3.45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36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 持股 通借出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冻结的股份数 数量 份的限售 (%) 股份数量 量 股份数量 上海莘导企业管理有 境内非国 38.25 32,130,000 32,130,000 32,130,000 无 限公司 有法人 欧新华 境内自然 30.00 25,200,000 25,200,000 25,200,000 无 人 上海萃慧企业管理服 其他 6.75 5,670,000 5,670,000 5,670,000 无 务中心(有限合伙) 国元证券-招商银行 其他 0.84 702,174 702,174 815,294 -国元证券芯导科技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 无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杨春旭 境内自然 0.22 183,028 无 人 杨钦雄 境内自然 0.20 170,686 无 人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 国有法人 0.17 145,823 无 限公司 江苏省金鹏电站输变 境内非国 0.17 144,900 无 电工程有限公司 有法人 魏小峰 境内自然 0.16 134,400 无 人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人 0.15 126,880 126,880 630,000 无 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欧新华系公司控股股东莘导企管的唯一股东和执行董事、 说明 系萃慧企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萃慧企管 27.75%的财产 份额,莘导企管、萃慧企管系实际控制人欧新华的一致行动人。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国元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国元证 券芯导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 理人和实际支配主体为国元证券。 此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