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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点软件:新点软件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1-30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6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 8 号新点软件东区 E 幢 2015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32      新点软件            2021/1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扫描件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非法人组织
    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
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
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
明“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期间工
作日上午8:00-11:00和下午1:00-5:00。
    2、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1年12月14日
下午5点前送达。
    (三)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
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三)会议联系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电子邮箱:djl@epoint.com.cn
    联系人:戴静蕾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