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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科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修订版)2021-12-17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45-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
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
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
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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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
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
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十六、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
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
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
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
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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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15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
路 5 号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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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签署会议文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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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
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十七)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
  1                                          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公司备案
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备案等文件进行适当性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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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8)。


    请各位股东审议。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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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及
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兰航宇”)经营规
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及德兰航宇实际情况,
公司及德兰航宇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其中:航宇科技存量授信额度 4.65 亿元,新增授信额度 6.35 亿元;德兰航宇
存量授信额度 2 亿元,新增授信额度 2 亿元。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
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
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及德兰航宇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求来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及德兰航宇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
整,公司及德兰航宇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
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
形式的担保,同时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德兰航宇提供担保,也不需要公司
及德兰航宇向其提供反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
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需
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请各位股东审议。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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