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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3-16  

                        公司代码:688239                                  公司简称:航宇科技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94.08 万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

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96.74 万元后,2021 年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12,570.67 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拟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800

万元(含税),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22.2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人民币普通股(A 上海证券交易所 航宇科技              688239            不适用
股)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曾云                                 张跃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
                          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
                                                               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
         电话             0851-84108968                        0851-84108968
       电子信箱           ir@gzhykj.net                        ir@gzhykj.net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
为航空发动机环形锻件。此外,公司产品亦应用于航天火箭发动机、导弹、舰载燃机、工业燃气
轮机、核电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
    公司航空锻件以航空发动机锻件为主,也为 APU、飞机短舱等飞机部件提供航空锻件。公司
航空发动机锻件应用于我国预研、在研、现役的多款国产航空发动机,包括长江系列国产商用航
空发动机;也用于 GE 航空、普惠(P&W)、赛峰(SAFRAN)、罗罗(RR)、MTU 等国际航空发动机制
造商研制生产的多款新一代商用航空发动机。
    公司航天锻件主要运用于运载火箭发动机及导弹系统,包括用于连接航天装备各部段的各类
筒形壳体。
    公司燃气轮机锻件产品主要应用于驱逐舰、护卫舰等舰载燃气轮机及工业燃气轮机,包括国
产先进舰载燃机、国产重型燃气轮机、国际先进的工业燃气轮机。
    公司能源装备锻件主要为风电装备的各类轴承锻件、核电装备的各类阀体、筒体和法兰,以
及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的基本材料电解铜箔装备的钛环/阴极辊。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创新工作以市场需求和国家战略为导向,坚持“预研一代、研制一代、批产一代”
的技术创新机制,坚持研发与生产紧密结合,重视研发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公司依托国家、省、市级课题,配合国家新一代航空发动机需求,把握全球航空锻造行业技
术发展方向,研发新产品、新工艺;与科研院校及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相
关高校、研究所科研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研发实力;公司研发人员长期从事产品生
产工艺设计,针对研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共性问题或行业难题提出自主课题,通过针对性研发
解决共性问题或行业难题。
    公司研发工作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研发成果可直接应用于公司产品或指导公司生产,有效缩
短了研发成果产业化周期,形成了市场引领研发,研发保障销售的局面,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和《供应商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的依据、采购订
单的确定、采购订单的更改、采购物料的接收与检验等作出了详细规定。采供部根据使用部门编
制的物资需求计划,将物资信息发给供应商询价,根据反馈的信息最终确定供应商,与之签订采
购合同。
    公司采用合格供应商目录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管理,由采供部牵头每年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
资格评审,并更新合格供应商目录。客户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经公司进行基本审核后进入合格
供应商目录;公司自主开发的原材料供应商,通过公司的工艺、质量、设备、现场审核等审核程
序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由于航空领域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较高,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主要由终端客户指定。
    境内业务,客户一般在技术协议中向公司指定其多家原材料合格供应商,一种产品对应多家
供应商,由公司自主在该范围内选择一家或多家进行采购,不指定原材料采购价格。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由 GE 航空、普惠(P&W)、赛峰(SAFRAN)等终端客户直接指定供应商,
一种产品一般指定一家供应商。公司与国际商用航空制造商等终端客户签订的长期协议中,对原
材料的采购量、价格、标准、交付术语、原材料供应商等有具体规定,公司需遵守长协约定。涉
及直接指定供应商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GE 航空、柯林斯航空(Collins)、霍尼韦尔(Honeywell)、
普惠(P&W)、赛峰(SAFRAN)、MTU、罗罗(RR)。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以向原材料制造商采购为主,也根据需要适度向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经
销商、贸易商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材料、尺寸、理化性能、加
工精度等要求迥异,个性化需求较强,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准产品,具有多批次、多品种、多规
格、定制化的特征。
     4、销售模式
     公司境内业务主要系在取得境内客户的供应商相关资质后,进行产品试制,产品试制分为预
研和在研阶段。客户对某型号的产品进行预研或在研时,公司参与该型号的预研和在研,对订单
进行生产。经试验件试制、工艺优化且客户整机定型后,进入产品定型批产阶段,客户对定型的
产品进行批量下单,部分客户也会通过向公司下达生产计划的方式,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公司境
内业务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系在取得 NADCAP 等航空航天工业系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通过 GE 航空、
普惠(P&W)、赛峰(SAFRAN)等终端客户对公司锻造、热处理等特种生产工艺、供货能力和质量
保证能力的持续考察,取得境外航空发动机制造商等终端客户的供应商资质,与终端客户签订长
期协议。公司通过首件包审核,与终端客户的指定机加商(含上述终端客户从事机加业务的子公
司)进行直接交易。公司境外业务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同时还存在非直接使用公司产品的客户(贸
易商)受机加商委托向公司直接购买产品的情形。
     公司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并锁定采购价格的情形,主要涉及的终端客户有 GE 航空、柯林斯航
空(Collins)、铁姆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普惠(P&W)、赛峰(SAFRAN)等,一种产品一般
指定一家供应商。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先进军用

航空发动机、国内外新一代商用航空发动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

司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代码为 C37);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铁路、船舶、

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代码为 C37)。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公司主营业务属于“2 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之“2.2 航空产业”之“2.2.2 航空发动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公司产品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2)发展阶段

     环形锻件是航空发动机的关键锻件,采用辗轧技术成形的环件具有组织致密、强度高、韧性

好等优点,是铸造或其他制造技术所不能替代的。环形锻件的性能和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

着航空关键构件的使用性能和服役行为,环形锻件的组织性能往往直接关系到飞机的使用寿命和

可靠性。环形锻件是否整体、优质、精密化,对飞机、航空发动机的经济可承受性影响同样十分
显著。因此,近似于零件外廓的异形环件的生产质量和制造技术对于降低发动机研制成本和提高

发动机研制生产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当前我国中低端锻件产能过剩,但航空航天领域的部分关键锻件与国外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

差距,比如我国部分关键锻件材料利用率低、环件的组织性能均匀性和稳定性不高、环件尺寸精

度低、研制周期长。造成上述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高端装备发展过程中长期“重型号、轻工艺”、

“重产品、轻工艺”,即重型号设计、轻工艺研究,在工艺领域又“重冷(加工制造工艺)轻热(成

形制造工艺)”,没有从锻造技术对飞机发动机更新换代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的认识高度进行统筹

安排,对于先进辗轧技术方面的研究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工艺水平落后,缺乏先进的工艺控制手

段和系统理论架构的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防科学技术的发展,各行业对辗轧环件的应用需求都

呈现大幅度增长。在我国目前批产和在研的各种型号航空发动机中,高温合金、钛合金等难变形

材料大型环件的应用十分广泛。提高我国环件辗轧技术水平已经成为提高我国武器装备研制生产

能力和性能水平的一个共性问题。一方面,各种新型难变形材料的应用日益广泛,迫切需要科学

的工艺设计手段以确保工艺质量;另一方面,对环件的尺寸精度、冶金质量、生产成本和生产周

期的要求更加严格,从而对我国目前相对落后的环件辗轧技术提出了严峻挑战。

    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领域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趋势:

    1)在航空环锻件材料冶炼环节,不断开发耐高温、变形抗力更强的合金材料以满足下一代航

空发动机的要求;

    2)在航空环锻件设计环节,使用更多镍、钴基高温合金,新型钛合金以确保对高温、高压等

极端环境的更强耐受能力;

    3)在航空环锻件制造环节,要求航空环锻件产品尺寸范围更大、形状更加复杂,航空环锻件

产品加工难度持续增加。

    (3)基本特点

    1)行业进入壁垒高

    由于锻件的性能和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航空关键构件的使用性能和服役行为,因此

航空发动机对于锻件的材料、质量、性能的要求都非常高,目前国内仅有少数企业能够进行高性

能、高精度环形锻件产品的研制生产。一般企业进入该行业存在相当大的壁垒,主要体现在技术

工艺、资质、人才、质量管理等方面。

    2)技术密集型特征强
    由于航空锻件需满足高性能、长寿命、高可靠性的要求,且要求各批次产品之间有较高的稳

定性和一致性,因此要求企业在材料成形与性能控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有较深的认识,

能够掌握先进航空材料的材料变形规律与组织性能之间的关系,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水平要求高,

因此行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的技术密集型特征有材料应用技术、产

品制造技术和工艺水平、产品应用领域、产品性能和精度和产品过程控制水平等方面。

    3)产品研发周期长,具有定制化特征

    航空发动机零部件性能直接影响航空发动机的性能和服役周期,航空发动机制造商为保证航

空发动机性能,通常在整机研发的同时要求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合其进行同步研发,航

空发动机零部件从研发设计、首件试制到产品定型批量生产的周期较长;而航空发动机产业链长,

主机厂掌握核心集成技术,而零部件生产由各零部件生产商分工协作完成,无论在产品研发时期

还是批量生产阶段,行业内企业需要紧密配合客户进行同步研发、生产。

    此外,由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产品型号众多、产品需求各异,每种型号的产品在材料、

规格、性能方面均具有特殊性要求,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较多,因此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

    4)保密性要求高

    由于行业下游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属于先进高端装备,特别是预研、在研及生产阶段中,

均可能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因此航空锻造企业具备较高的保密性要求。

    5)下游客户的供应商选择具有稳定性、排他性

    航空锻件主要应用在航空航天等高温、高压或耐腐蚀等极端恶劣条件下,产品的性能稳定性

和质量可靠性是客户最先考虑的因素,因此客户选定供应商后,就不会轻易更换;在既定的产品

质量标准下,客户更换零部件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较高且周期较长,若锻件研制企业提供的产品能

持续符合客户的质量要求标准,下游客户将与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旦形成了稳定的合

作关系,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因此客户与锻件研制企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持长期稳定,且具有一

定的排他性。

    (4)主要技术门槛

    高性能、长寿命、高可靠性,是航空航天等领域高端装备锻件制造追求的永恒目标,以满足

高温、高压、高转速、交变负载等极端服役条件。采用轻质、高强度、耐高温等航空难变形金属

材料,比如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高强度钢等,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然而,这些

材料合金化程度高、成分复杂,从而给锻造过程带来诸多难点:①塑性差,锻造过程容易开裂(如

高温合金 GH4141、钛合金 TA7 等),需要严格控制变形程度;②变形抗力高、流动性差(如高温
合金 Waspaloy 等),需大载荷设备,且金属难以填充型槽而获得精确形状尺寸;③锻造温度范围

窄,易产生混晶、组织不均匀问题,增加锻造火次和操作难度;④对变形程度、变形速率和应力

应变状态等较为敏感,锻造过程难以控制;⑤微观组织状态复杂多样,且对工艺条件较为敏感,

组织性能难以控制。

     上述难变形材料锻造难度大,对锻造工艺和热处理工艺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生产过程必须

严格控制各项工艺参数,形成配套完整的控制体系和控制规范,才能使产品的性能指标达到使用

要求。因此锻造企业取得这些工艺参数和形成有效的控制体系,不但需要具备深厚的材料和锻造

理论知识,而且需要进行大量的反复计算分析、工程试验验证和长期的工程实践。经过验证的成

熟生产工艺是该行业的主要技术壁垒之一。

     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大部分为定制化生产的非标产品,具有批量小、形状尺寸多样

等特点。企业只有通过研制经验的长期积累,才能形成针对各类产品的研制经验数据库(如:材

料的热处理参数、锻压参数、机加工余量参数等),只有在这些个性化数据库的支撑下,借助 CAPP、

MES 等先进信息化手段,用以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经验参考

和数据支撑,企业才能更好地满足定制化产品的市场需求。基于经验积累的工艺数据库是该行业

又一个关键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从国际航空锻造领域的竞争格局来看,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走在世界前列,依托高端的生

产设备及先进的加工工艺,能够生产出大尺寸、高精度、高性能的高品质环形锻件。上述国家的

先进锻造企业不仅占据着航空航天、燃气轮机、能源装备等主要高端应用市场,其产品也具备更

高的附加值。

     从境外市场看,CARLTON、DONCASTERS、HWM 等知名锻造企业及所属产业集团,企业发展

历史悠久,资本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和技术实力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通过多年的产业整合,这些

企业目前基本已形成原材料、熔炼合金、锻造成形、机加、装配等完整的航空零部件产业链条。

与之相比,公司等国内航空锻造企业不具备这种全产业链优势。公司多年来聚焦于航空发动机等

高端装备用高品质环形锻件领域,已成为世界主流航空发动机制造商在亚太地区的主要环形锻件

供应商之一。

     从境内市场来看,在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安大锻造、

派克新材、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大锻造、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航

空工业体系内的企业,从事航空锻造业务达 50 多年,在境内军品市场具备更强的先发优势,其中
安大锻造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航空环形锻件生产企业。在境内航空发动机市场中,公司积极参与批

产在役型号环形锻件市场竞争,取得良好成效,但由于安大锻造进入行业时间较早,在批产型号

的环形锻件市场安大锻造目前具有一定优势;在在研、预研型号环形锻件市场,公司积极参与相

关型号的配套研制工作。2020 年度中航重机航空锻造业务收入为 487,194.97 万元,派克新材航空

航天锻件业务收入为 32,878.30 万元,公司航空锻件业务收入为 51,452.78 万元,由此可以看出,

中航重机的航空锻件业务收入规模明显领先,航宇科技次之(鉴于中航重机、派克新材等同行业

可比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无法获取并对比该等公司及本公司 2021 年度航空航天环锻

件业务数据、指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1)在建设战略空军的背景下,军用飞机换代升级,航空环锻件市场前景广阔

     与军事强国相比,我国空军装备在加油机、预警机等特种战机数量上差距巨大;而从军机结

构上来看,我国战斗机老旧机型较多,主要以二代机、三代机为主。在建设战略空军的背景下,

军用飞机升级换代,将带动军机配套零部件市场的发展。参与关键军用航空发动机整机同步研发

的航空环锻件研制企业,未来有望在军用航空市场占据领先位置。

     2)国际航空零部件转包业务逐渐向中国及亚太地区转移

     国际航空零部件主要采用转包生产模式,即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制造,整机

组装由国际航空发动机制造商完成。一方面,随着中国航空零部件制造商的涌现,生产工艺和技

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国际航空发动机制造商的高品质要求;另一方面,

出于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的考虑,国际航空发动机零部件转包业务逐渐向中国及亚太地区转

移,为中国及亚太地区领先的航空发动机环锻件研制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3)大型飞机等高端装备重点工程实施,我国航空工业有望实现跨越式发展

     当前,我国民用航空工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航空产业发展受到高度重视和广泛

关注,国家将航空装备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实施大型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

机重大专项,提升我国航空的自主设计和系统集成水平,将推动我国民用航空工业实现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为民用航空工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尤其

是空域管理改革和低空空域开发步伐加快,为我国航空工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新一代航空新材料应用节奏加快,复合材料未来将得到更多应用
    随着新一代航空发动机的研制步伐加快,更多的航空新材料得以应用。新材料应用研究工作

需要进行大量的验证试验,前期研发投入大,验证周期长,产业化难度大。从国内以往经验来看,

一种新材料从研制到成熟应用基本上需要经历 10 年以上的研制周期。这需要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

入。

    另外,未来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对航空材料提出了高综合性能、结构功能一体化、结构整

体化、低成本控制等要求。随着复合材料、铝锂合金等轻质材料的发展,现有难变形材料存在未

来被上述材料替代的风险。这需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针对新材料研究更先进的成型技术,迎接

未来新的变革。

    2)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挑战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新的成型技术也不断涌现。例如 3D 打印、喷射成型等新技

术逐渐被引入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制造领域。单一的成型工艺也在向多学科交叉发展,比如辗轧+

胀形、辗轧+旋压、辗轧+旋压+3D 打印等等。这要求企业积极把握新的技术发展方向,持续开展

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快速掌握新的制造技术,引领和培养新的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2,199,686,495.24    1,428,337,014.72             54.00 1,144,707,090.1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040,390,126.54     552,823,592.36             88.20    480,128,702.76
产
营业收入          959,781,137.09      670,669,649.09             43.11    588,762,242.6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38,940,755.42       72,694,889.60             91.13     53,864,940.55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23,936,009.65       70,317,013.49             76.25     51,423,642.70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53,322,864.43      123,158,926.39           -143.30    -107,455,387.19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增加3.36个百分            11.89
                           17.44               14.08
产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
                              1.13                0.69           63.77              0.5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13                0.69           63.77              0.51
(元/股)
研发投入占营                                                                       7.91
                                                      减少0.02个百分
业收入的比例                5.07               5.09
                                                                  点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96,956,315.19    204,930,482.27    225,845,886.60      332,048,45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512,446.86     29,373,853.34     29,026,828.11      48,027,627.11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8,786,278.77     26,701,217.11     24,976,758.31      43,471,755.46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531,019.43      1,558,597.32    -31,944,226.98     -27,468,254.20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贴现的部分商业承兑汇票中,贴现银行仍对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保留追索权, 根据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1 号》的相关规定,在票据贴现时将贴现净额认定为收到其他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不认定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此部分涉及的贴现净额为
141,684,696.68 元,其中,第一季度为 9,258,073.54 元, 第二季度为 28,541,306.36, 第三季度为
18,208,556.93,第四季度为 85,676,759.85 元。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84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                                             5,583
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
                                                                                           0
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
                                                                                           0
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
                                                                    质押、标记或冻结
                                                             转融
                                                                          情况
                                                             通借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出股                       股东
                                                售条件股
  (全称)       增减        数量       (%)                  份的                       性质
                                                份数量              股份
                                                             限售            数量
                                                                    状态
                                                             股份
                                                             数量
贵州百倍投资                                                                            境内
咨询有限公司                                                                            非国
                      0    32,512,355   23.22   32,512,355           无             0
                                                                                        有法
                                                                                        人
杭州璨云英翼                                                                            境内
投资合伙企业                                                                            非国
                      0    26,529,015   18.95   26,529,015          质押   10,881,669
(有限合伙)                                                                            有法
                                                                                        人
贵州省科技风                                                                            国有
险投资有限公          0     4,599,157    3.29    4,599,157           无             0   法人
司
白夷吾                                                                                  境内
                      0     4,010,314    2.86    4,010,314           无             0   自然
                                                                                        人
长江证券资管                                                                            境内
-宁波银行-                                                                            非国
长江资管星耀                                                                            有法
航宇科技员工   3,500,000    3,500,000    2.50    3,500,000           无             0   人
参与科创板战
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苏州国发建富                                                                            境内
创业投资企业                                                                            非国
                      0     3,000,000    2.14    3,000,000           无             0
(有限合伙)                                                                            有法
                                                                                        人
甘维红                                                                                  境内
                      0     2,947,188    2.11    2,947,188           无             0   自然
                                                                                        人
卢漫宇                                                                                  境内
                      0     2,501,408    1.79    2,501,408           无             0   自然
                                                                                        人
贵州高新众益                                                                                    境内
创业投资中心                                                                                    非国
                         0      2,143,000   1.53     2,143,000            质押    800,000
(有限合伙)                                                                                    有法
                                                                                                人
吴建成                                                                                          境内
                         0      2,000,000   1.43     2,000,000             无               0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卢漫宇为
                                              贵州百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且持有其出资额
                                              的 18.54%,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情况;2、公司不知晓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所列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数量                            表决      报告期内    表决权受
                                                   表决权数
序号      股东名称                  特别表决权                   权比      表决权增    到限制的
                       普通股                        量
                                      股份                         例        减          情况
 1       贵州百倍投                                                               0    无
         资咨询有限   32,512,355                   32,512,355    0.2322
         公司
 2       杭州璨云英                                                               0    无
         翼投资合伙
                      26,529,015                   26,529,015    0.1895
         企业(有限
         合伙)
 3       贵州省科技                                                               0    无
         风险投资有    4,599,157                    4,599,157    0.0329
         限公司
 4       白夷吾        4,010,314                    4,010,314    0.0286           0    无
 5       长江证券资                                                        3,500,000   无
         管-宁波银
         行-长江资
         管星耀航宇
         科技员工参    3,500,000                    3,500,000     0.025
         与科创板战
         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
         划
 6       苏州国发建                                                               0    无
                       3,000,000                    3,000,000    0.0214
         富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
           合伙)
    7      甘维红        2,947,188          2,947,188   0.0211   0   无
    8      卢漫宇        2,501,408          2,501,408   0.0179   0   无
    9      贵州高新众                                            0   无
           益创业投资
                         2,143,000          2,143,000   0.0153
           中心(有限
           合伙)
    10     吴建成        2,000,000          2,000,000   0.0143   0   无
合计            /       83,742,437         83,742,437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 年年度,公司下游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和能源装备领域市场呈现良好景气度,客户需求增

加,同时也受益于公司既往年度对各市场领域的持续开发和深耕、已参与的客户产品型号产业化

不断推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持续增长,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43.11%; 规模化效应下,

公司进一步抓管理、促提升,实现降本增效,年度经营质量也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营业

利润 15,654.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6.80%;利润总额 15,591.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94.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12,393.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6.2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