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能贵诚)2022-08-01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航宇科技

股票代码:688239.SH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元和6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1期商务区10号楼23、
24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5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7月31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6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航宇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能贵诚     指
                                  托元和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璨云英翼                     指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璨云英翼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
                                  表“华能信托元和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划”)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航宇科技
                                  7,0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5.036%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司        指
                                  公司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1期商
注册地址
                    务区10号楼23、24层
法定代表人          田军

注册资本            61.94557406 亿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13134U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
                    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
                    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
                    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
经营范围
                    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
                    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特定目的
                    信托受托机构;受托境外理财业务;以固有资产从事股
                    权投资业务;股指期货交易(基础类)业务(非以投机
                    为目的);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联系电话            010-68292217

经营期限            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基本情况

    华能贵诚是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全国性信托金融机构,其控股权
结构如下: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61.22%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67.92%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华能贵诚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67.92%

    2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1.48%

    3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16%

    4       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16%

    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贵阳有限责任公司                0.09%

    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09%

    7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7%

    8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                            0.03%




三、华能信托元和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华能信托元和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元和 6 号”)系华能贵
诚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计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成立,预期
存续期限为 18 个月,总规模预计不超过 38,000.00 万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首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满足后,元和 6
号应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剩余转让价款在满足支付条件后分笔
支付。元和 6 号初始募集规模预计为 3,000 万元,其中华能贵诚以自有资金认购

                                     6
2,900 万元,华能贵诚主动管理的其他信托产品认购 100 万元,募集资金均用于
支付本次股份转让首笔转让价款。《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支
付资金来源为元和 6 号后续追加募集的信托资金,募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华能贵
诚自有资金、华能贵诚管理的其他信托产品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如元和 6 号向华
能贵诚管理的其他信托产品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募集信托资金的,则该等信托产品
的委托人及合格投资者不包括持有航宇科技总股本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留权
 田军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段心烨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段一萍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何培春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田露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孙磊    职工董事兼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徐英        独立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矫丽燕       独立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王涌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即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所代表的
华能信托元和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发展,自
身投资需求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持有航
宇科技股份的具体计划;亦没有向航宇科技提名董事、监事及谋求航宇科技控股
股东地位的意愿和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航宇科技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050,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6%。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能贵诚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
    2022 年 7 月 30 日,华能贵诚与璨云英翼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璨云英翼持有的航宇科技流通股 7,05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03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航宇科技控制权
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 报告 书签 署日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璨云英翼持有的航宇科技
7,050,000 股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7 月 30 日,华能贵诚与璨云英翼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元和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1、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7,0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的 5.036%),以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
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2、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9
    2.1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
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市公司股份收盘价的 80%,即人
民币【52.9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72,945,000】元(大写:【叁
亿柒仟贰佰玖拾肆万伍仟元整】)。
    2.2   受限于本协议所约定的首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乙方应于本协议
所约定的首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均被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的 2 个工作
日内将首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30,000,000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
指定账户。
    2.3    受限于本协议所约定的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乙方应于本协
议所约定的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均被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的 2 个
工作日内将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21,490,420】元(大写:【贰亿贰仟壹
佰肆拾玖万零肆佰贰拾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4   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后,乙方应于过户日后 7 个
工作日内,将第三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21,454,580】元(大写:【壹亿贰仟
壹佰肆拾伍万肆仟伍佰捌拾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3.1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作为首笔股
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3.1.1 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如下资料:
    (1)甲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合伙协议、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甲方合法持有标的股份的证明文件;

    (3)甲方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决议文件;

    (4)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或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
(如有);

    (5)甲乙双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上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已
取得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确认文件。

    3.1.2 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
协议项下任何违约行为;
                                   10
    3.1.3 未发生任何对甲方、标的股份或本次股份转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事项
的情况。
    3.2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作为第二笔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3.2.1 甲乙双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已取得
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
股东并持有标的股份;
    3.2.2 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
协议项下任何违约行为;
    3.2.3 未发生任何对甲方、标的股份或本次股份转让造成重大不利事项影响
的情况。
    4、标的股份的过户
    4.1    自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首笔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甲乙双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完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及登记结算公司所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一
切必要证件、材料。
    4.2    自过户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合法持有人,依法就标的股份享
有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股东权利、享有股权收益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
风险及亏损。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份截至过户日所对应的全部累计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相
关权益均由乙方享有。
    5、承诺
    5.1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应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及登记结算公司等证券监管
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签署、准备并提交应由甲方签署、准备并提交的全部
文件。
    5.2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
配合上市公司办理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璨云英翼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
者查阅。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贵
                                                            阳国家高新技术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产 业 开 发 区 金 阳
                     份有限公司
                                                            科技产业园上坝
                                                            山路
股票简称             航宇科技              股票代码         688239.SH
                                                            贵州省贵阳市观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
                                                            山湖区长岭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司(代表“华能信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
                                                            55 号贵州金融城
称                   元和 6 号集合资金信 注册地
                                                            1 期商务区 10 号
                     托计划”)
                                                            楼 23、24 层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7,050,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增加 5.036%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7,050,000 股
                               持股比例:5.03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之日
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否 ■
内继续增持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否    ■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