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2-10-31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58 号
───────────────
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贵州航宇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1.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向实际控制人张华发行股票,共
计融资 1.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说明:(1)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
1
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2)认购资金涉及
借款的,资金出借方的主要信息及出借资金的原因、合理性,与
发行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借款协
议的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的控制权和经营
稳定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3)本次发行完成后,张华在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发行人前募资金已使用完毕但
前募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不
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2)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
计划,是否用于前募项目建设,结合发行人业务规模、业务增长
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产构成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原因及规模
合理性。
请申报会计师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5 进
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营业收入
2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7,918.41
万元、65,495.09 万元、94,315.05 万元和 60,929.58 万元;2)公
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精密装备中,具有定制化特征,与
客户的认证或预研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3)公司涉及暂定价的
产品军审最终定价尚未确定,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暂定价确认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 4%左右。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境内境外业务收入增长是否符合
行业趋势、是否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结合长协订单的周期和在
手订单增长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2)定制化产
品的收入确认条件和时点,预研阶段是否涉及收入确认以及相应
费用支出的会计处理; 3)与客户签订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保证、
退换货、售后服务方面的约定,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形、比例,
相应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4)结合报告期产品暂定价格
与最终审定价格差异的金额、比例、发生频次,说明其对业绩的
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存货和毛利率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金额逐年增加,
存货余额中原材料占比均大于 45%,其中原材料 2021 年年末余
额为 28,126.11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为 31,698.84 万元;
2)根据特种合金的基础材料大宗商品历史交易数据,发行人各
类原材料大宗交易市场价格自 2022 年年初起均呈现大幅下滑;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
3
请发行人说明: 1)结合在手订单、备货政策和生产周期等,
说明 2021 年末以及 2022 年 6 月末原材料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说明合理性;(2)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下挫
的背景下,以预期损失模型测算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结合产品结构、定价原则和料工费变动因素说明报告期内
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就原材料
价格波动对发行人毛利和毛利率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并说明发
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风险的措施;(4)截至 2021 年末以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和跌价准
备计提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根据申报材料:1)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为
58,949.66 万元,在建工程余额为 20,146.20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
重较大;2)2022 年 1 至 6 月,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为 116.83%;3)
前募项目“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用特种合金环轧锻件精密制造
产业园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 月。
请发行人说明:(1)最近一年又一期末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
建设进度、预算进度、预计转固日期,是否存在房屋及建筑物、
工程设备等长期不验收的情况,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2)
2022 年 1 至 6 月,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的原因;(3)结
合目前建设进展和后续计划,说明前募项目是否存在进一步延期
的可能,前募项目建设是否发生中断、项目实施是否存在不确定
4
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45.54 万元、12,315.89 万元、-5,332.29 万
元和-6,915.91 万元;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
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客户回款周期较长、存货的快速增
长以及应付票据到期承兑金额增加。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发生重大趋势
变化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比较说明合理性;(2)主要应收账款
和应收票据的回款周期变化情况,结合账龄分析说明应收款项减
值计提的充分性。
7.关于其他
请发行说明: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
务。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外,
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增加
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体加
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构对
发行人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发行人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5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10 月 28 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