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26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暂缓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南 4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同意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
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授予价格为 35.00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34.2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2